甄選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身心健康(經公立醫院證明無法定傳染病、肝炎、肺結核、皮膚病及精神異常等方面疾病者,可於錄取後繳交健康檢查證明)。
三、 持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檢定證照者尤佳。
四、國民小學以上畢業,身家清白,無不良紀錄者。
五、 60 歲以下尤佳,男女不拘(男需役畢)。
六、同意辦理加入勞健保,並自行負擔部份費用。
七、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若曾在他校服務過者,應附離職同意書)。
八、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者。
九、具備基本衛生清潔常識、食物的儲藏管理、餐點的檢驗與製備、廚房的清洗與整理等基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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