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11年「牽手,做父母」和樂共親職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活動為增進家長共親職的教養方式,瞭解情感價值、婚 姻的有效溝通,並將所學落實於家庭中,以達和樂共親職的目標。
三、活動內容:
(一)實施對象:以家有國小中低年級階段之家長及孩童為主,父、母共同參加優先錄取,家長場及孩童場原則至 少20人參與,至多30人。
(二)辦理日期:111年9月4日(星期日)及111年10月22日(星期 六),共兩場次。
(三)辦理地點:本市桃園國民運動中心及平鎮國民運動中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