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立興南國民中學109年11月13日興國資字第1090007393號函辦理。
二、本案研習對象為本市特教業務承辦人、特教教師、普教教師、教保員、教師助理員、相關專業人員及家長,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出席人員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
三、本研習訂於109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時30分至下午4時20分,假本市興南國中視聽教室(地址:中壢區育英路55號)辦理。
四、本案報名方式:請於各梯次研習前1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址: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桃園市→學年(109)、學期(上)、登錄單位(興南國中)報名,並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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