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頭洲國民小學 家長委託教師協助子女在校用藥 注意事項
年6月19日 修訂
為確保學生用藥安全,家長如需委託本校師長指導學生在校服藥時,請家長務必詳細填寫「學生服藥委託書」,並與老師做密切溝通。
學校接受家長委託之給藥,只限於醫師所開立之處方藥物,非經醫師所
開之藥物,如坊間秘方、成藥、草藥等,一律拒絕代為協助給藥,若藥物超過處方箋標示之醫囑時間,則不予餵藥。。
三、 請家長務必詳細告知用藥細節,含:用藥日期、時間、藥名、劑量、用
法、其它注意事項,以書面詳細述明,以免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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