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頭洲國民小學 家長委託教師協助子女在校用藥 注意事項
開之藥物,如坊間秘方、成藥、草藥等,一律拒絕代為協助給藥,若藥物超過處方箋標示之醫囑時間,則不予餵藥。。
三、 請家長務必詳細告知用藥細節,含:用藥日期、時間、藥名、劑量、用
法、其它注意事項,以書面詳細述明,以免發生意外。
四、 為避免影響教學品質及維護用藥安全,託藥時間以中午用餐時段為主。
五、 藥品之保存安置有其專業標準及個殊性,學校或教師一律不負保管藥品
之責。
六、 為維護學生用藥安全,學校僅協助用藥,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
狀,請家長事先請示醫師並明確轉告校方協助注意。
七、 倘學生個人知覺意識清晰、有自主行為能力者,教師只善盡提醒之責、
不負餵藥之責。
八、 教師協助學生在校用藥後,請登載學生用藥日期、時間、藥名、劑量、
當日學生狀況之簡易觀察,以防範意外事件發生。
九、 本「學生服藥委託書」以一次一張為原則;學生如有長期用藥需求者,
請檢附醫師處方簽,則本「學生服藥委託書」有效期限以3個月為原
則,學期中如有換藥、劑量改變情形,請另行填寫新「學生服藥委託
書」;學期更換時,亦請家長主動填寫「學生服藥委託書」,以告知學校
老師新學期之用藥需求。
十、 受託老師如因公差事病例假、補休或休假時,請主動告知職務代理人,
以協助完成家長請託之事宜。
十一、「學生服藥委託書」格式可參考附件,可自本校網站公告區下載填寫。
十二、本注意要點經特推會核可後實施。
桃園市頭洲國民小學 學生服藥委託書
●學生: 年 班 姓名
●因: (疾病名),請老師協助在校用藥。
●用藥日期: 服用時間:
●藥名1: (顏色: 、形狀: )劑量:每次 顆/包
藥名2: (顏色: 、形狀: )劑量:每次 顆/包
藥名3: (顏色: 、形狀: )劑量:每次 顆/包
●其他注意事項:
●立委託人: (請簽名)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
委託日期: 年 月 日
●處方簽或醫囑用藥說明,請影印浮貼於此,或黏貼於後。
學校簽收確認章:
年 月 日
※本委託書填寫完整後,請影印雙方各持一份,正本由學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