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貴校務必落實水域安全宣導,強化學生及家長水域安全知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消防局109年10月20日桃消救字第1090031701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近日龍潭區一處私人魚塭發生家長獨留學童垂釣導致溺水情事,爰請各校務必再加強宣導學生水域安全觀念,並將相關事項於家庭聯絡簿上或利用其他管道特別宣導,提醒學生及家長出遊安全,務必選擇有救生人員及設備之合法安全場域,且切勿讓學童獨自落單。
三、有關教育部防溺十招如下,請加強宣導:
(一)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二)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三)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四)不要落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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