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推動109年兒童青少年暑期犯罪預防活動,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109年6月23日桃檢俊護字第10919000390號函辦理。
二、有鑑於青少年兒童於暑假期間常因缺乏法治觀念而從事不當休閒活動,涉足不良場所或誤觸法網,導致犯罪機率大增,本署網站(https://www.tyc.moj.gov.tw)舉辦法律常識有獎徵答活動,活動辦法如附件,請貴校鼓勵學生上網填答;並依附件格式製作成果表後,免備文逕回傳至承辦人胡瓊文信箱(pr22023@mail.moj.gov.tw)。
三、檢附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來函、活動辦法暨成果記錄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