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研習係為協助教學現場之教師,有效解決學生情緒行為問題,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二、研習對象:本市高中、國中及國小之普通班教師優先參 加。
三、旨揭實施計畫依情緒行為障礙類型分4場次辦理,辦理資訊 如下:
(一)辦理地點及時間:1、大溪區田心國小:108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至下午5時30分。 2、蘆竹區龍安國小:108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至下午5時30分。 3、楊梅區瑞塘國小:108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4、大園區圳頭國小:108年6月12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至下午5時30分。
(二)報名方式:請於各場次辦理日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 網(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 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7學年)-登錄單位(中埔國 小)報名。
(三)本研習每場次以100名為限額滿為止,全程參與者核予研 習時數4小時。
四、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特殊教育輔導團廖玉芬小姐(電 話:341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