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08學年度國民小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簡章1份,請貴校宣傳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桃園區青溪國民小學107年12月25日青小輔字第
1070009325號函暨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創造能力資賦
優異學生鑑定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鑑定重要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
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
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學
期)推薦,檢附創造能力優異特質之具體資料。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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