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保員甄選資格說明如下:
第1招-第2招:具教保員資格者: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第3招(1/19)開始,資格下放至助理教保員:高中職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
第4招(1/30)開始,大學以上畢業者,非相關科系亦可報名。
詳細內容請看簡章,或是來電詢問。03-4901204#214
註:
幼照法施行細則第12條: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依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應依下列順序進用代理人員;代理人因故有請假必要時,亦同:
一、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
二、前款人員難覓時,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教師以具教保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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